记者从汕头市教育局获悉: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初,我市将全面开展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。预计通过资格认定后,取得资格的代课教师可望获取“代转公”入门券。
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关规定,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为: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,其中包括: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;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;其他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。另外,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,必须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。普通话测试和补修“二学”报名时间从10月15日开始至20日结束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申报时间为2008年12月15至31日(节假日除外)。认定时间在2009年1月份完成。申请人要在当地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,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以及进行体格检查等。
根据广东省今年9月份出台的《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》,要求全省各地在2年内,解决广东5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。其中提出,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采取录用、培训、转岗、辞退等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。即2009至2010年,各地需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,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组织“代转公”招录考试,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。这一背景要求,赋予我市刚启动的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含义。市教育局预测,今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数可能会更加踊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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