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众筹突破高大上壁垒:从买得起到平民投资

阅读:425 时间:2014/6/26 来源: admin
导读:

午后的北京,798艺术区阳光炽烈,裴昱人正在忙着装修他的众筹画廊——“艺米空间”。这家不足80平方米的小画廊,是他前不久发起的艺术众筹 项目成果——由20多位股东合伙成立的画廊。空间虽小,但作为一个以利用互联网迅速募集资金并实施的艺术项目,在国内艺术行业还是第一次。

模式创新还是营销噱头?

尽管,“众筹”还是一个新词,但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的迅速发展,众筹概念已经迅速在“艺术圈”内流行起来。一时间,由圈内一些知名策展人、艺术品 经纪人发起的艺术众筹项目,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。例如,前一阶段,由知名策展人、艺术品经纪人沈其斌发起的一系列艺术家作品网上众筹售卖活动,以及现 在的“艺米空间”,都是时下艺术众筹的典型案例。

沈其斌认为,艺术众筹是将原本属于高端阶层的艺术品购买行为,向更广泛受众开放的一种模式。“艺术众筹通过公众网络平台,让普通人可以有机会参与分享的商业模式,更具有大众参与性、开放性和互动性。”他评价道。

目前,在国内多数以售卖作品为主的艺术众筹项目中,作品价格相对低廉,参与者可以通过支付几百元、上千元不等的费用,获得一件作品,或以类似的 价格购买一件作品的部分使用权,甚至享有某件作品的股份。这是目前以作品为标的的众筹项目的主要模式。这种艺术众筹项目,在强调普通人能够买得起、参与分 享的观念下,客观上让艺术品走出“象牙塔”,走出美术馆和画廊,成为普通人能够拥有的商品。相比如今那些动辄上万的艺术作品,这种“低门槛”的众筹式售 卖,往往可以吸引更多的普通消费者进入艺术品消费、收藏领域。因为众筹募集数额通常较小,并且利用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在朋友圈中传播,降低了参与者对投资、购买风险的担心。因此,艺术众筹常常在聚拢艺术家人气、普及艺术品知识、扩大收藏投资客户群体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价值。而这一方面,则是很多业内从事众筹项目策划者更加看重的。

然而,目前国内的艺术众筹项目大多将众筹仅仅作为一种募集资金的手段,或是一种利用名人效应及互联网传播的一种营销方式。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因为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目的,众筹不仅仅是一种营销模式,也可以成为利用互联网众筹平台对项目进行纵深发展的商业模式。

在798刚刚成立的“艺米空间”就是利用众筹平台募集资金并迅速成立的一个成功案例。该项目计划募集49位有限合伙人,以最低投资额5000元 为一份,参与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最多投资认购两份。入股后,项目合伙人的资金将被统一管理运用,根据出资比例,合伙人可享受相应比例的收益、承担亏损风险。 到目前为止,该项目已经募集到了22位合伙人,其中艺术家占大多数,另外有少部分的是艺术经纪人和投资人。

项目合伙人共同拥有一家画廊空间,不仅参与投资,也参与运营,这为艺术众筹从线上走到线下开辟了一条新路。

用互联网思维经营艺术

在“艺米空间”项目负责人、“艺米范”CEO裴昱人看来,众筹集资只是项目的第一步,接下来的运营则是要运用互联网的思维,以众筹为基本模式继 续操作。“众筹只是一个开始。利用互联网众筹的方式,在成立空间之后,空间内的一系列项目活动仍然会运用众筹的方法。比如,用众筹募集一次展览的资金、作 品,甚至是志愿者服务等等。”

裴昱人说,运营这家“众筹画廊”,如同运营一个网站。在提高用户到达率、留存率、转化率、回访率上要有可行的方式操作。“如何把参观者变成有效客户,如何吸引他成为我们的买家,促成作品成交才是关键。”

实际上,艺术品经营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。促成艺术品的成交有诸多因素,如作品的价格、质量、艺术家的知名度、作品类型、客户审美取向等等,这些都可能直接影响艺术品的购买行为。但在艺术品经营活动中,利用互联网平台、思维、方法,进行营销诱导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。利用众筹的方式募集、传播、推 广,对传统艺术品行业的经营不失为一种大胆创新。在网络发达的今天,如何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是问题的关键。

裴昱人表示,在运营过程中,希望通过提高客户体验,达到促成营销的目的。“比如,我们会在作品旁边的展签上印上一个二维码。客户通过扫描二维码 获得信息,不仅包括作品价格、作品简介、创作意图、艺术家简介,甚至还有一段艺术家亲口讲述作品的语音。让浏览者对作品有更深层次的了解。同时,客户的手 机可以与空间里的无线打印机链接,把喜欢的作品打印带走。这样就可以用这种方法跟踪服务、持续营销。最后,客户在购买的时候关联到电商平台付款。这产生 了"O2O"(Online to Offline)模式——线下体验线上交易。”运用互联网思维,强调用户/客户体验,“O2O”为传统画廊业的经营开创了新的方法和思路。

利益保障与风险控制

目前,在艺术众筹诸多案例中,低价艺术品售卖是众筹项目的主要部分。这种项目大多以圈内名人为召集人,利用自媒体——微信为平台的网络传播方式,在短时间内达成交易,促成项目完成。

业内人士指出,仅凭个人信誉而缺乏有效监管和法律保障的众筹模式,很难获得长足发展。

而在裴昱人看来,众筹模式应用于艺术品行业不应该仅仅限于艺术品的低价售卖。只有将“艺术品低价”战略,与有效合法的募集机制结合起来,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发挥众筹的优势,并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发展。

他把“艺米空间”画廊定位为青年艺术家和艺术“小白”爱好者的交流平台。“入伙的艺术家一定是我们看好的、作品符合我们定位的艺术家。我们选择 的艺术家大多刚从美院毕业2-3年、作品价格在千元到万元之间,大多数也是我们"艺米空间"的项目合伙人。而另一些合伙人,投资人、艺术品经纪人,则同时 也是客户。因此,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有了产品提供者和客户群。”众筹合伙人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,这就增强了项目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。

此外,该项目还在合作模式上规定了细则,保障了合伙人的权益。其中,项目的有限合伙协议的主协议一致,但为了保障不同出资人的权益,增加了辅助 协议。特别是对于艺术家和艺术品经纪人的权益进行了补充。例如,参与合伙的艺术家作品在“艺米空间”的画廊里有优先展示和销售的权利,并由项目发起方承诺 至少会销售出一件作品;有总计不少于五个月的展示期,有不少于20家媒体的报道,不低于两年的作品代理服务等等。对于纯投资人,如果画廊出现亏损,在有限 合伙有存续期两年到期之后,进行清算,项目发起方(同时也是普通合伙人),将出资把纯投资人的本金补全;如果盈利,普通合伙人将会拿出所得利润中的一个点 来再补给纯投资人;同时,纯投资人享有画廊作品的优先购买权。通过这种方式,项目相对平衡了几类合伙人之间的权益。

裴昱人告诉记者,“艺米空间”项目的第一步能够成功一方面是利用众筹进行项目集资,另一方面,更重要的是利用了有限合伙制模式,将股权众筹与有 限责任结合起来,既提高了众筹项目的规范性,也保障了投资者/众筹合伙人的利益。他说,“引入规范的有限合伙体制,为我们的项目提供了法律保障。保障这部 分资金是合法安全的。以众筹募集的资金开办的画廊,是工商注册的合法公司。我们必须以一种成熟的体制去规范众筹项目,取信合作者,保障他们的权益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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